欢迎访问川东北法制网

  

首页 > 焦点资讯

两部门: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

发布时间:2021-08-02 12:23:43    来源:川东北法制网    浏览量:   编辑:

  记者8月2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做好中小学晨午检、全学段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

       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和学校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

       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要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意识,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要主动联系社区及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保障校园周边卫生安全,加强校内环境卫生整治。

       通知明确,各地和学校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

       此外,各地要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保障学校开展卫生保健相关工作的条件和经费保障。中小学校要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的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体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选聘“健康副校长”做法。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cdbfzxw@126.com

关于我们  |  人员查询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cdbfzxw@126.com     电话:19388753450
主办:四川法宜文化传媒中心     网站可信认证专业委员会证书编号:944170315027468849155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20016897号
Copyright© 2020 川东北法制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