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检察院:增殖放流促修复,“生态绿”映“检察蓝”

2020-12-14 22:02:07浏览次数:

 本网讯: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南部县生态资源保护,护航嘉陵江流域绿色健康发展,12月10日,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在嘉陵江红岩子广场放生点开展“护航嘉陵江 · 共建大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水产渔政局、南部县蒲公英圆梦志愿者协会代表以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共计3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南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冬做动员讲话。“南部依水而生,伴水而长,随水而兴,今天我们在此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这不仅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为筑牢南部县生态司法保护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添上的亮丽的一笔......”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冬如是说。他表示,期待社会各界能携起手来,做生态资源的守护者,不做公共利益的破坏者,齐心协力守护南部绿水青山。

 活动现场,各代表及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对鱼苗进行了放流。据统计,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放生价值8000余元的鲢鱼、鲫鱼、草鱼鱼苗6000余尾。

 活动中,南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一如以往做好“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守护人,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为南部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让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能在南部县这片土地上熠熠生辉。

 据悉,南部县地处嘉陵江中上游,水域覆盖面积广,境内有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水产资源丰富。据了解,近年来,南部县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违法案件频发,对渔业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破坏。南部县人民检察院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打击违法和修复生态并重,积极推进生态修复赔偿机制,通过“处罚与恢复”相结合,达到修复生态的目的。


 

本网编辑:王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