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1 08:00:00 来源:川东北法制网 浏览量: 编辑:
“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 教育行政部门报告。”11月12日下午3时许,南部县建兴中学学术厅里,该县关工委、县检察院、县教科体局等部门联合举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吸引了300余名师生参加。
活动现场,该县检察院检察官李丹主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并结合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了新未保法增设的强制报告制度、 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引导学生们进一步学习掌握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通过讲座,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该校高一学生王语欣说,她不仅自己要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会向同龄人、家人宣传,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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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编辑:王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