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8 15:42:31 来源:川东北法制网 浏览量: 编辑:
3月31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1年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骨干共计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副处长任峥和省环科院副院长刘哲两位专家对《长江保护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了专门的解读。培训会上,任处长主要围绕《长江保护法》立法背景及重要意义、主要特点与重要条款、贯彻落实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刘院长从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程序、排污管理与监督检查及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对十四五期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新要求新举措进行了介绍。专家们生动有趣的授课为参训人员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掌握工作方法,增强实操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对《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把学到的新知识运用到今后的具体工作中,为持续改善潜江生态环境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环境日常监管,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达标排放;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长江保护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共同践行“持证排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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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责编:王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