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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头紧 租个车出来“卖掉”就是没想通 买个车停院子里“丢了”

发布时间:2023-09-19 22:27:53    来源:川东北法制网    浏览量:   编辑:

  空手套白狼!他将租来的车辆卖给别人,岂料这一行为最终却套牢自己、身陷囹圄。近日,昭化区公安分局卫子派出所破获了一起“车辆抵押”诈骗案。

  “警察同志,我买的二手车不见了,请你们帮忙调查下。”2023年8月,卫子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罗某某报警求助。

  根据调查,罗某某以2万元的价格,从蔡某手中收购了一辆尼桑越野车。按照约定,蔡某将钥匙、证件和车辆一起停放在朋友商店外。随后,罗某某让哥哥将这辆号牌为渝A*****的尼桑越野车开回老家。几天后,原本停放在老家院子中的车竟不翼而飞。罗某某遍寻未果,又联系不上卖车的蔡某,于是报警求助。

  据卫子派出所办案民警陈警官介绍,调查发现,该辆越野车实则是蔡某从重庆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的车。租赁合同到期后,该公司联系蔡某欲收回车辆,对方称自己没有时间归还,之后提供了地址,让租赁公司的人前往广元将车开走。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侦查发现,蔡某案发后已逃窜至省外。日前,在市局刑侦支队、分局刑侦大队、元坝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卫子派出所将其成功抓获。

  落网后,蔡某(男,41岁,重庆市丰都县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待,其在广元周边从事批发床上用品生意,期间与罗某某相识。后以做生意需要资金流转为由,以2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越野车抵押给罗某某。之后,罗某某通过微信向蔡某转账2万元。

  目前,蔡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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